广东省府常务会议通过汕尾新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总规划


昨日,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通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3—2017年)》、《广东汕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会议通报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该《方案》从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办法、认真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省政府党组自身建设、着力抓好专项整治、切实抓好制度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42项具体整改措施。会议指出,省政府党组将坚持率先垂范、开门整改、突出重点、严实结合、统筹推进、改革创新的原则,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解决“四风”问题为核心任务,把专项整治作为狠刹“四风”的重要手段,把逐项整改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最基本要求,把建章立制作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更加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世界观,全面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转化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过硬的工作作风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广东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作出新贡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3—2017年)》。根据该《方案》,广东省将通过重点抓好深化工业源治理、推进脱硫脱硝工作,削减挥发性有机物、着力控制臭氧污染,发展绿色交通、减少移动机械设备污染排放,强化面源整治、控制扬尘和有毒气体排放,强化环保执法,依法侦破和宣判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并向社会公布,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发展绿色经济、淘汰压缩污染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严格环境准入、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等工作,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会议强调,要及时对明年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部署,以超常规的力度推进,将任务和责任逐项分解到各市、各部门,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

  会议强调规划建设汕尾新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城乡一体、合理布局,陆海联动、统筹发展,区域协作、合作共赢,科学规划、从容建设,以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为抓手,以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海洋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为重点,创新区域合作模式,全面融入珠三角,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发展新模式。要制订人口发展规划,使新区的规划与城市原总体规划相衔接,健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态,注重集约节约用地,合理统筹配置新区建设用地规模,把该新区建设成为汕尾实现振兴发展的新引擎、珠三角与粤东协同发展的首要门户、广东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新区。

  会议指出规划建设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要坚持陆海统筹、联动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传承文化、特色发展,区域协调、合作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全球视野谋划发展,以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现代海洋经济和区域合作发展为重点,深入挖掘大广海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好历史文化特色古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控制古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上下川岛生态红线,统筹土地利用、人口规模和陆海生态保护,承前启后,生态间隔,组团发展,务实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增强整体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将该新区建设成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珠三角实现大跨越发展的新增长极、珠三角辐射粤西及大西南的枢纽节点、珠江西岸粤港合作重大平台和传承华侨文化的生态宜居湾区。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和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会议认为对1997年颁布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十分必要,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明确和更新了行政执法证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申领条件和程序、考试制度、审核要求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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