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将设首席合规官,业内解读:让重大决策在法律规范下进行(2022.9.26)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
《办法》提出,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是 ‘大合规’”
《办法》对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的运行机制作出了规定,要求中央企业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依据《办法》,中央企业将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在监督问责方面,中央企业违反《办法》规定,因合规管理不到位引发违规行为的,国资委可以约谈相关企业并责成整改;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国资委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此外,中央企业应当对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朱逸聪表示,总的来说,根据该《办法》的内容可以看出,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是 “大合规”,具有以下三大特点:第一,把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有可能遇到的合规风险,都纳入到合规建设之中;第二,将企业所有员工的行为都纳入合规管控范围;第三,合规与监察、审计、法律、内控、风险管理等相关部门形成协同联动机制。
在朱逸聪看来,《办法》不仅对央企提出了合规管理新要求,也为央企搭建合规管理体系提供了更强的实操性指引。但对于国资委和央企来说,《办法》提供的是原则性、框架性的指导与要求,要达到《办法》的要求,需结合国内外合规管理方法论进一步落地。法律服务机构也需要顺应合规新趋势,针对新管理办法提升自身的法务服务范围与能力。
“让重大决策一直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进行”
9月13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推进会,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强调,合规管理是企业切实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制度性措施,是新形势下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确保企业良性循环、稳健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一件“必须要做、并且一定要做好”的事。
翁杰明强调,中央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着力抓好“五个关键”,确保“五个到位”,将首席合规官作为关键人物,全面参与重大决策,确保管理职责到位;把合规审查作为关键环节,加快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流程管控到位;聚焦关键领域,扎实做好“三张清单”,确保风险防范到位;将风险排查作为关键举措,坚持查改并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把强化子企业合规作为关键任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测,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这是强化央企内部治理的重要措施。”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表示,虽然很多规范化企业在合同、重大决策上都有法规部、法律顾问进行合规审查的做法,但是近几年一些央企仍然出现一些重大决策失误或者主要负责人贪腐现象。
彭澎补充道,设立首席合规官,可以强化法律顾问的责任意识,避免合规审查走形式。同时,也可以增强董监高等管理层的合规合法意识,让重大决策一直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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