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保署:深圳湾水质全港最差

由于深圳湾水域分属深港协管,记者此前就相关问题去函香港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和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进行采访,如今终有回复。回复中,环保署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记者了解到,深圳湾(香港称后海湾)的水质已经成为全港最差。与此同时,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昨天也就深圳湾设立禁渔区一事给出说明。

记者从香港环保署了解到,对于香港海域的水质,回函中表示,港府历年对此高度重视,自1981年《水污染管制条例》颁布后,香港将整体水域划分为十个水质管制区,每个水质管制区都有一套专门的水质指标。环保署在香港水域共设有76个海水水质监测站和45个沉积物监测站,其中,深圳湾水质管制区内就有五个固定水质监测站,负责定期检测海水水质,水质的检查内容包括:美观程度、细菌、颜色、溶解氧、酸碱值、温度、盐度、悬浮固体、氨、营养物、5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毒素、酚、浊度。其中每一项都有明确的指标范围。

除香港沿岸排放外,深圳湾水质管制区在雨季易受珠江排放影响。同时该区也全年接收源自深圳河的排放,内湾最受深圳河、元朗河及天水围明渠等排放影响。根据资料和实地观测显示,该区域同样是蚝养殖地点。

根据环保署提供的最新2011年香港海水水质报告(可通过环保署网上查阅)显示,香港海水水质指标整体达标率较高,为75%,唯深圳湾水质最差,达标率仅有40%

与深圳实地调查情况不同的是,回函中称,根据2007年至2011年深圳湾水质管制区沉积物质量统计,该区的样本重金属含量并未超标。

法定水质只测大肠杆菌

那么这样的水质适不适合养殖蚝呢?由于在香港养殖蚝并不需要向渔护署申请牌照,所以并没有就蚝养殖的水体进行特别的要求,仅有的一项指标为海域内的大肠杆菌含量。而从2008年至2012年,在后海湾养蚝区附近的3个监测站录得的大肠杆菌年几何平均含量均低于每百毫升海水350个,符合海产养殖分区的法定水质指标(即年几何平均值不超过每百毫升海水610个)。

而对于蚝的安全问题,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有固定的食物监察计划,监察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

中心的固定食物检测计划以风险为本,透过进口、批发及零售层面抽取食物样本(包括海产)作化学及微生物测试,确保食物符合香港法律规定和适宜人食用。

自今年1月至8月,该中心在该湾还抽取超过500个海产样本作金属杂质测试,当中,仅有一例银鳕鱼扒被检出含汞超过法定标准,中心也已经公布并作出跟进,其余样本检测结果令人满意。

偷排污水可被监禁

就深圳湾水域内的污水处理厂排放问题,香港环保署在回函中表示,现在该水域内有三所公共污水处理厂,其中两所位于石湖墟及元朗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是经河道流入深圳湾,而新围基本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则排放到深圳湾水质管理区外的龙鼓水道。环保署透过香港法律第358章《水污染管制条例》的发牌制度,为污水处理厂订明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从而保护接受水体及附近水域的水质。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将任何废物或污染物排放入水质管制区内的香港水域,或不得违反污水排放牌照上的规定,否则即属违法,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港币2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环保署的工作人员也会进行定期和突击巡查、埋伏行动,若发现任何违反条例的情况,工作人员可提出检控。

由于深圳湾水域周边是香港人口较为稀少的乡郊地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生活污水偷排现象。环保署回复称,在没有公用污水渠的乡郊地区,有相关法律规定小型村屋必须装置及使用化粪池系统作污水处置,而私人屋苑则必须装置及使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且必须对设备进行妥善保养。若因处置污水不善而导致污染,户主将可能被检控。

如今,在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框架下,香港已经与深圳合力制定了《后海湾(深圳湾)水污染控制联合实施方案》,当中包括改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致力改善海湾水环境。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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