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事局珠海洪湾等五处内河重要航段海事监管工作船码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广东海事局珠海洪湾等五处内河重要航段海事监管工作船码头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立项,其初步设计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工程是在广东海事局珠海洪湾、珠海斗门、江门睦洲、广州西洲、东莞下芦等五处内河重要航段上。建设内容为:工作船固定码头2座,浮码头3座,配套建设相关土建工程及供水、供电、消防、通信等设施。投资总额:4990.0万元(其中水工部分工程费用2510.85万元)。

2)招标内容:本工程除珠海斗门工作船码头配套生产辅助用房、江门睦洲、广州西洲、东莞下芦等三处工作船码头中的趸船外所有建设内容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

3)初步设计单位: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专业高级工程师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其它专业关键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设计费用:

1)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计算。

2)中标人获得勘察、设计费。投标人投标一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5   6 日至  2010 5 7 9 时至 16  时,在 招标代理机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前期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料押金 2000元,在退还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3)若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五人,招标人依法延长公告时间或重新招标。

4)申请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营业执照; B、资质证书;C、、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关键人员资格证书; D、单位介绍信。(ABC三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需带原件被查)

11、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水运报》和 广东投资招标网 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        

联 系 人:刘 工         联系电话:020-8409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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