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新政: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税可减半

    小型微利企业在今年一季度预缴申报有了新的规定:在本年度预缴时即享受减计50%应纳税所得。

  2010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了符合条件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即享受减计50%应纳税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今年预缴时,可享受减免优惠。但今年新办企业,不能享受该项优惠。年终汇算清缴要按照规定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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