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考核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1〕102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全面、及时掌握我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发展情况,根据《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粤经贸创新〔2007106号)的要求,现对经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联席会议认定的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从今年起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考核将纳入省政府重大产业集聚区、重大项目、重大科技专项三个目标管理责任制。请各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名单见附件1)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总结过去一年来升级示范区建设情况,并按年度工作总结编写提纲要求撰写工作总结材料(提纲见附件2)。总结材料要以升级示范区的发展规划为依据总结完成情况,以数据、事实表述,并对考核表中要求说明的名牌名标、清洁生产企业等情况加以详细说明。

  二、各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请下载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申报考核系统,认真填写示范区考核表(考核表格式见附件3、申报考核系统见附件4),并连同年度工作总结打包形成名为“packs”形式的压缩文件包。

  三、请各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认真总结近3年来示范区建设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典型经验材料应突出本示范区的发展特色,要注重突出重点和创新性的举措,不面面俱到;对发展经验的总结,要进行概括与提炼;对取得成效的总结,要有数字依据(材料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四、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请在认真审核本市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报送的考核表、年度工作总结和典型经验材料后,将材料于 315日前报送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电子版请刻录光碟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典型经验材料电子版请单独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

  

  附件:1.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名单

     2.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考核表

     3.年度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4.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申报考核系统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樊丽雅,联系电话:020-83135876,传真:020-83133384
电子邮箱:sjxwcxc@163.com,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编510030

 

来源: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相关附件:粤经信创新〔2011〕102号附件(1-3).doc

          粤经信创新〔2011〕102号附件(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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