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十二五”“双转移”再投33亿

年度土地利用指标由省专项统筹安排,单列定向下达给重点园区

省财政在十二五期间安排20亿元资金,珠三角合作共建市和顺德区相应安排13亿元配套资金

珠三角地区要于年底前公布分行业环保、最低工资、土地产出率等标准,适当提高产业准入门槛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优先扶持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加快推进双转移重大战略部署,着力破解目前产业转移工作中遇到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推动产业转移工作实现新突破。

集中资源,优先扶持,是十二五广东推动双转移的主要思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人士介绍。记者了解到,广东将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还将对双转移投入33亿资金,重点培育发展1-2个区域产业合作新机制的示范典型,重点打造一批产值规模超500亿元的园区,重点完善若干个产值规模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

《意见》指出,省财政在十二五期间安排20亿元资金,珠三角合作共建市和顺德区在十二五期间相应安排13亿元配套资金。记者获悉,20亿资金中3亿元专项用于支持重点园区建设,每个园区3000万元,在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的前提下可一次性集中使用。20亿中另外17亿元与13亿配套资金组成共3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产业的贷款贴息等。

针对产业转移园区用地指标难落实的情况,广东明确表示要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意见》指出,要加强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对急需发展用地的重点区域,省在制定全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予以倾斜。此外,省专项统筹安排重点园区的年度土地利用指标,要单列定向下达重点园区,不占用已分配各市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意见》还特别注意鼓励珠三角地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鼓励和引导重点区域与珠三角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通过利益共享构建园区建设发展长效机制。同时还强化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倒逼机制,珠三角产业转出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要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需要,于2011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分行业环保、最低工资、土地产出率等标准,适当提高产业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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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持重点

  重点区域:以韶关、河源、汕尾、江门、肇庆、清远市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点扶持区域,力促区域整体经济发展速度持续高于全省其他地区,培育发展1-2个区域产业合作新机制的示范典型。

  重点园区:以东莞(韶关)、佛山顺德(英德)、深圳(汕尾)、中山(肇庆大旺)、中山(河源)、广州(阳江)、广州(梅州)、广州(湛江)以及江门、汕头等10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为重点扶持园区,力争园区经济总量2012年比2010年基本翻一番,2015年比2010年翻两番,打造一批产值规模超500亿元的园区。

重点产业:以各重点园区的主导产业为重点扶持产业(详见附表),力争2012年重点产业占园区产值比重总体达到或超过50%2015年发展成为园区所在地级市支柱产业,形成若干个产值规模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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